為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目標, 國家發改委先后發布了三排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現匯總如下,供企業溫室氣體排放(碳排放)申報和登記用。
發改委分三批發布,文件地址:
2013年10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首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3]2526號)
2014年12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二批4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4〕2920號)
2015年7月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第三批10個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的通知(發改辦氣候〔2015〕1722號)
直接下載:
各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中均已對核算方法及報告作出明確要求,可直接根據指南進行報告的核算編寫。